抗擾性試驗
傳導性射頻
IEC 61000-4-6
符合 IEC 61000-4-3 輻射的
HF 干擾量
附註*:UT 是測試水準應用之前的交流電源電壓。
附註 1:在 80 MHz 和 800 MHz 之間,採用較高的頻率範圍。
附註 2:該等指南未必適用於所有情況。電磁的傳播受結構、物體和人體的吸收和反射的影響。
a) 對於固定發射器的磁場強度,如無線電(蜂巢式/無線)電話和地面移動無線電、業餘用無線電、AM 和 FM 無線電廣播
及電視廣播基站,理論上無法進行準確預測。如需評估固定射頻發射器所造成的電磁環境,應考慮進行實地電磁調查。
若在液態流體管理系統使用位置測得的磁場強度超過上述適用的符合水準,則應觀察以確認 FLUENT 流體管理系統是否能
夠正常工作。如果觀察到異常的效能,可能需要採取其他措施,例如重新調整 FLUENT 流體管理系統的方向或位置。
b) 高於 150 kHz 至 80 MHz 的頻率範圍時,磁場強度應低於 3 V/m。
建議的間隔距離
以下列出了便攜式及移動式射頻通訊設備與 FLUENT 流體管理系統之間建議的間隔距離。
建議的間隔距離
FLUENT 流體管理系統適用於輻射射頻干擾可控的電磁環境。透過保持以下建議的便攜式及移動式射頻通訊設備(發射器)
與 FLUENT 流體管理系統之間的最小距離(根據通訊設備的最大輸出功率),FLUENT 流體管理系統的客戶或使用者可以防止
電磁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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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uent 流體管理系統
符合水準
IEC 60601
測試等級
3 Vrms
3 Vrms
150 kHz 至 80 MHz
150 kHz 至 80 MHz
6 Vrms(ISM 頻段)
6 Vrms(ISM 頻段)
150 kHz 到
150 kHz 到
80 MHz 之間
80 MHz 之間
3 V/m
3 V/m
80 MHz 至 2.7 GHz
80 MHz 至 2.7 GHz
第 13 章:電磁相容性
電磁環境 - 指南
使用便攜式和移動式射頻通訊設備時,其與
FLUENT 流體管理系統的任何配件(包括電纜
線)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建議間隔距離,該距離
是根據適用於發射器頻率的公式計算得出。
推薦安全距離:
對於 150 KHz 至 80 MHz,d = 1.2√P
對於 80 MHz 至 800 MHz,d = 1.2√P
對於 800 MHz 至 2.7 GHz,d = 2.3√P
其中 P 是發射器製造商指明的發射器最大額定
輸出功率,單位為瓦特 [W],d 是建議間隔距離,
單位為米 [m]。
根據實地電磁調查
獲得的固定射頻發射器的磁
a
場強度,應低於每個頻率範圍的符合水準。
在標記有以下符號的設備附近使用可能產生
干擾: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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