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尺寸 (高 × 寬 × 深):48 × 659 × 102 公釐 (1.9 × 27.0 × 4.0 吋)
淨重:2.5 公斤 (5.6 磅)
輸入額定值:24 VDC
您在安裝和操作本設備時,身體應距離輻射體至少 20 公分。
需使用屏蔽式纜線以維持合規性。
CAN ICES-3 (B)/NMB-3(B)
產品電氣雜訊生成相關資訊 (美國 FCC 規範遵循聲明)
備註:本設備已經過測試,符合 FCC 規則第 15 部分有關 B 類數位設備的各項限制。這些限制性
規定旨在提供合理保護,以免在住宅安裝環境造成有害干擾。本設備會產生、使用並可能輻射
無線電頻率能量,若不按照指示安裝和使用,則可能會對無線電通訊造成有害干擾。然而,按
照指示安裝並不能保證某些安裝不會發生干擾。若本設備確實對無線電或電視接收造成有害干
擾 (可透過關閉和打開本設備來確定),使用者可嘗試採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來糾正干擾:
調整接收天線的方向或位置。
增加本設備和接收器的間距。
將本設備和接收器電源線插入不同線路上的插座中。
請諮詢經銷商或有經驗的無線電/電視技術人員以獲得協助。
未經 Bose Professional 明確批准,擅自變更或修改本設備會讓使用者操作本設備的權利失效。
本設備符合 FCC 規則第 15 部分規定與加拿大 ISED 免執照 RSS 標準。
本設備的運作應符合以下兩項條件:(1) 本設備不會造成有害干擾,(2) 本設備必須承受任何接收
到的干擾,包括可能造成設備無法正常運作的干擾。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根據「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經型式認証合格之低功率電波輻射性
電機,若非取得 NCC 許可,任何公司、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加大傳輸功率或
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效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經發現有干擾
現象時,應立即停用,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前項合法通訊,指依電信法規定作
業之無線電通訊。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須忍受合法通訊或工業、科學及醫療用電波輻射性設備之干擾。
Bose Professional 在此聲明本產品嚴格遵守 2014/53/EU 指令的基本要求和其他相關規定,
以及所有其他適用的歐盟指令要求。符合聲明全文載於:www.Bose.com/compliance。
本產品遵守所有適用的 2016 電磁相容性規定及其他所有適用的英國法規。
符合聲明全文載於:www.Bose.com/compliance。
Bose Professional 在此聲明本產品遵守 2017 無線電設備法規中的基本要求和所有適用的英
國法規。符合聲明全文載於:www.Bose.com/compliance。
本設備在以 5150–5250 MHz 運作的情況下,僅可於室內使用,否則可能會對同通道移動衛星系統
產生有害干擾。
歐洲:
運作頻段為 2400 至 2483.5 MHz:
Bluetooth /Wi-Fi:最大傳輸功率低於 20 dBm EIRP。
Bluetooth 低功耗:最大功率譜密度小於 10 dBm/MHz EIRP。
運作頻段為 5150 至 5350 MHz 和 5470 至 5725 MHz:
Wi-Fi:最大傳輸功率低於 20 dBm EIRP。
此設備在下表中列出的所有歐盟成員國中運作於 5150 至 5350 MHz 頻率範圍時,僅限室內使用。
比利
丹麥
時
克羅
拉脫
地亞
維亞
,1.875 A
愛爾
英國
法國
蘭
(北愛爾蘭)
立陶
馬爾他
波蘭 捷克
宛
法 規 資 訊
賽普
斯諾
匈牙
勒斯
伐克
利
愛沙
芬蘭
尼亞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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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加
瑞典
德國
利
利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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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
利
尼亞
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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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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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拉
荷蘭
里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