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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zl XENA Mode D'emploi page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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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
在使用头灯前,您必须:
- 阅读、理解并执行全部使用说明。
- 理解并接受所涉及的风险。
- 熟悉您的产品,了解其功能和使用限制。不建议3岁以下儿
童使用的头灯。12岁以下的儿童必须在一个负责任的成人监督
下使用该头灯。
如果忽视这些使用说明和任何一条警告,将有可能造成严重受
伤或死亡。
部件名称
(1)头灯开关,(2)白色束光LED,(3)白色泛光LED,
(4)头带,(5)顶带,(6)R1充电电池,(7)电池开关,
(8)电量指示器,(9)充电电池的USB充电插口,(10)
红光灯,(11)Type A/C USB充电线,(12)SLOT ADAPT
安装座,
(13)前底座,(14)后底座。
头灯操作
开、关、选择
- 您的头灯有一种照明模式(CONSTANT LIGHTING恒定照
明)和五级亮度:
1级:手头照明:泛光。
2级:近距离照明:混合光。
3级:移动照明:混合光。
4级:移动照明:强混合光。
5级:远距离照明:束光。
可根据图示,按下头灯开关选择不同的亮度。头灯打开时始终
处于1级。
- 电量指示器在头灯开启和关闭时亮起。短按一下电池开关也
能让电量指示器亮起。
- 备用照明:头灯在转为备用照明时会闪烁,并且在之前的10
分钟和5分钟时也会闪烁提示。一个红灯会亮起,表示头灯进
入备用照明,直到头灯电量耗尽后关闭。当头灯进入备用照明
时,头灯亮度会降低,只能用于行走,但无法用于快速运动。
潮湿保护模式
如果您无法打开头灯,而且电池每隔十秒钟就会发出一连串红
光,这意味着电池开启潮湿保护模式(检测到插头潮湿)。
要退出该模式,请取出电池,并完全擦干插头。短按电池开
关,然后重启头灯。
SLOT ADAPT
SLOT ADAPT的丙烯酸粘合剂与Petzl头盔兼容。在其它头盔上
使用时,请联系头盔生产商确认是否兼容。
充电电池R1 - 充电
头灯配备Petzl锂离子充电电池。电池容量:3200 mAh。
首次使用前,需将电池充满电。只可使用R1充电电池。
通常情况下,锂离子充电电池每年会损失10%的电池容量。在
300次循环充放电后,仍有原容量的70%。
警告
只可使用USB Type C线充电。
充电电压不得高于5 V。只可使用CE/UL认证的II级充电器(双
倍绝缘危险电压)。
当连接到电源充电时,电池可能会受到过压影响。因此必须用
一个防过压的充电器(IEC 61000-4-5标准或有CE标识)。
充电时,不要将电池放在无人看管的地方。充电电池的插头在
充电时必须保持干燥。
充电时间
USB充电器或电脑上充电时间约为3小时30分钟(因充电器不
同而有差异)。注意:如果电脑同时连接多个USB设备,充电
时间可能会延长。
充电过程中,电量指示器上的5个LED都会闪烁。闪烁速度会
根据充电快慢而变化。
充电完成后,LED将变为常亮绿光。
更换充电电池
请使用R1充电电池。可偶尔使用一个其他的外部电源,尤其在
紧急情况时。
该情况下,头灯无法保证全部的功能(例如,性能降低、照明
亮度只有1和2级)。只能用可与USB标准兼容的设备。
使用R1充电电池作为备用电池
如果有必要,您可以使用R1充电电池为例如,手机和手表充
电。
开始充电时,请短按一下电池开关。注意:充电时间根据所连
接的设备而有所不同。
将头灯作为电灯模式
您的头灯可直接与电源连接作为电灯。为此必须使用一个墙
面充电器,所有USB连接附件都必须符合电磁兼容性标准IEC
61000-4-4,IEC 61000-4-5和IEC 61000-4-6。Petzl充电器
可用于该用途。
Petzl头灯通用信息
请登录Petzl.com查看符合欧盟标准声明。
A.充电电池注意事项
危险警告:有爆炸及燃烧风险。
警告:如不正确使用,可能会损坏充电电池。
- 您的充电电池不能长时间在水中(一个IP67防护级别的电池
只能暂时在1米深的水下浸没30分钟)。
- 不要将充电电池投入火中。
- 不要把电池暴露于高温下。遵守建议的使用及保存温度。
- 不要破坏充电电池,因为它会爆炸或释放有毒物质。
- 如果您的充电电池受损、变形或裂开,不要自行拆卸或更改
其结构。根据当地现行法规,将该充电电池淘汰。
- 如果发生电解液泄露,避免与该腐蚀性危险液体接触,如果
发生接触,请联系医生。更换和处理报废电池须根据当地现
行法规。
B.头灯注意事项
警告:头带可能有勒颈风险。某些小零件可能造成窒息。
头灯对眼睛的光生物安全性
根据IEC 62471标准,头灯属于2类危险(中度危险)。
- 当头灯开启时,不可直视灯泡。
- 灯泡放射出的光可能造成危险。不要将头灯直射别人的眼
睛。注意不要在你的作业环境下造成他人眩目的风险,特别是
在受道路交通法限制的区域。
- 蓝光有可能造成视网膜损伤,特别是对于儿童。
电磁兼容性
符合电磁兼容规章。警告:这并不能保证不会产生干扰。如果
您观察到头灯与电器产生了电磁干扰,将头灯关闭或将其远离
敏感电器(例如,雪崩信号器、飞行遥控器、通讯设备、医
疗设备)。
TECHNICAL NOTICE XENA
ErP指令
符合关于能源产品的(ErP)2009/125/EC指令。
- 瞬时全光 - 色温:6000-7000K - 束光标称角度:16°/泛
光:32° - 开关失效前的循环次数:至少50000次。
C.清洁、干燥
如果使用环境非常潮湿,将电池从头灯上取下,并将其风干。
若接触到海水,请用清水冲洗,并晾干头灯。
D.存放、运输
为了保护灯头,请将灯头转到灯座一侧。该动作将自动关闭您
的头灯,并锁定开关(避免意外开启)。
长时间储存,需给电池充电(每六个月重复充电),并从头灯
上取下电池。避免充电电池电量完全耗尽。务必在干燥环境存
放该电池。理想的存放温度是在20和25℃之间。在这种情况
下,如果连续12个月不用,充电电池电量将耗尽。
运输头灯过程中不使用头灯时,建议将电池取下,以避免意
外打开。
E.环境保护
淘汰头灯需遵守当地现行法规。
F.改造/维修
严禁在Petzl工厂之外,对产品自行改装和维修,除了更换零
件。
该头灯的光源不可更换。当光源达到使用寿命时,头灯则必
须淘汰。
头灯的外部软线也不可更换,若线损坏,头灯则必须淘汰。
G.问题/联系
Petzl质保
针对材料或制造缺陷,头灯质保5年(充电电池除外,享有两
年或300次循环充电质保)。不包括在质保范围内的情况有:
超过300次循环充放电、一般使用损耗、氧化、私自进行加工
或者改造、不正确存放、欠佳的保养、意外损坏、疏忽或不
正当使用。
责任
对于因使用本产品造成的直接的、间接的、意外的后果,或任
何其它损失,Petzl不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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