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权和延期保修
適用於全球範圍的 Stokke®
Steps™ (下稱產品) 。
投诉权
根据任意特定时间适用的消费者保护
法,顾客有权提出投诉。不同国家的消
费者保护法各有不同。
一般来说,除任意特定时间适用的
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以外,STOKKE
不额外授予任何其他权利,尽管下
文提及"延期保修"。 顾客根据
任何特定时间适用的消费者保护法
而享有的权利是"延期保修"以外
的附加权利,不受"延期保修"的
影响。
STOKKE 的"延期保修"
然而,如果客户将产品在我们的保修数
据库中注册的话,则STOKKE AS, BOX
707, N-6001 Aalesund, Norway会为
这些注册客户延长保修期。 请登录我
们的网站www.stokkewarranty.com。
一旦注册成功,将会为客户发出一个电
子版保修证书或者通过普通邮递为客户
邮寄一份保修证书。
注册保修数据库,顾客有权享受以下"
延期保修":
· 产品的任何生产缺陷均可享受 3
年保修。
他人赠送的产品或二手购得的产品,"
延期保修"同样适用。 因此,只要是产
品的所有人,都可以在保修期内的任何
时间凭保修凭证要求"延期保修"。
享受 STOKKE "延期保修"有以下
条件限制:
· 必须是正常使用。
· 产品必须是用于产品的预定用
途。
· 产品接受过保修/说明手册中的
普通维修。
· 提出"延期保修"申请后,顾客
应出示保修凭证和印有原始日期
的购买收据。 以上规定同样适
用于第二所有人或之后的所有
人。
· 产品保持原状。只使用 STOKKE
提供的零部件,且只用于本产品
或与本产品结合使用。 如有任
何偏离,需征得 STOKKE 事先书
面同意。
· 产品的序列号没有毁坏或撕去。
·
STOKKE 的"延期保修" 不
包括:
· 产品零部件正常老化造成的问题
(如颜色变化、磨损等)。
· 材料微小差异造成的问题(如零
部件色差等)。
· 外部因素(如阳光/光照、温
度、湿度、环境污染等)的极端
影响造成的问题。
· 因意外/事故而對產品造成的損
壞,例如任何其他物件撞擊產品
或他人將產品推翻。如果產品超
載,例如在產品上堆放重物,也
不可享受延長保固。
· 产品因外部影响受损伤,例如被
当作行李运送。
· 间接损害,例如因人和/或其他
物体受损而遭损害。
· 如果产品装有 Stokke 以外厂商
提供的配件,"延期保修"即告
失效。
· 对于购买产品时或购买之后附带
购买或提供的任何配件,不享
有"延期保修"。
STOKKE 的"延期保修"服务包
括:
· 更换或修复(如果 STOKKE 乐
意)有缺陷的部件或整个产品(
如有必要),但前提是要将产品
交付给经销商。
· 支付将更换部件/产品从 STOKKE
运至售货分销商的一般运输费
用。 – 本保修条款不涵盖买方
的旅费。
· 保留在要求保修时,将有缺陷的
部件换成设计大致相同的部件的
权利。
· 倘若要求保修时相关产品已停
产,则保留权利提供替代产品的
权利。 替代产品的质量和价值
应与原产品一致。
如何提出"延期保修"请
求:
一般来说,与"延期保修"有关的请求
应向售出产品的经销商提出。
发现产品缺陷后应尽快提出该请求,并
附上保修凭证以及原始购买收据。
应出示证明制造缺陷的凭证/证据,通
常做法是将产品交给经销商,或以其他
方式交由经销商或 STOKKE 销售代表
检查。
如果经销商或 STOKKE 销售代表确定制
造缺陷确实造成了损害,则应根据上述
规定对缺陷进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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