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信息
对于误用和滥用造成的产品损坏,制造商概不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附带和
间接的损坏,并且对于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程度的损坏也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唯
一的责任是识别重大应用风险和安装适当的系统,以在设备可能出现故障时保护流
程。
请在拆开本设备包装、安装或使用本设备前,完整阅读本手册。特别要注
意所有的危险警告和注意事项。否则,可能会对操作者造成严重的人身伤
害,或者对设备造成损坏。
确保设备提供的保护没有受损。请勿以本手册指定方式之外的其它方式使
用或安装本设备。
危险信息使用
表示潜在的或紧急的危险情况,如果不加以避免,将会导致死亡或严重伤害。
表示潜在或非常危险的情形,如不避免,可能导致严重的人身伤亡。
表示潜在的危险情形,可能导致一定程度的人身伤害。
表明如不加以避免则会导致仪器损坏的情况。需要特别强调的信息。
72
中文
注 意
危 险
警 告
警 告
注 意
警告标签
请阅读贴在仪器上的所有标签和标记。如未遵照这些安全标签的指示操
作,则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仪器损坏。在手册中,仪器上的符号通过警告
说明提供参考。
本符号如果出现在仪器中,则表示参考说明手册中的操作和/或安全信
息。
仪器外壳或绝缘体上如有此标志,则表示存在触电或电击致死的风险。
此标志指示设备中使用激光装置。
此标志指出保险丝或限流装置的位置。
使用此符号标记的电气设备在 2005 年 8 月 12 日后,不能通过欧洲公
共垃圾系统进行处理。为遵守欧洲地区和国家法规(欧盟指令
2002/96/EC) , 欧洲电气设备使用者现在必须将废弃或到期的设备送还
制造商进行处理,使用者不必支付任何费用。
注: 如果退回产品是为了进行再循环,请联系设备生产商或供应商,索取如何退回
使用寿命到期的设备、生产商提供的电源附件以及所有辅助部件的说明,以便进行
适当处理。
激光安全信息
本仪器是 1 类激光产品, CDRH 登记编号 9022243-029。 当打开时, 存在
不可见的激光辐射。避免光束直接照射。内部组件的维修必须只由工厂授
权的人员进行。
除了符合 2007 年 6 月 24 日颁布的第 50 号激光公告规定的偏差,本仪器
还符合 IEC/EN 60825-1 和 21 CFR 1040.10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