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安全
3.2 人员资质
警告!
资质不足有受伤风险
处理不当会对财产设施造成相当大的伤害和损坏。
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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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培训的人员
设施运营商必须确保依据 IEC 62271-4-2013、IEC 60480和IEC 60376 第 10.3.1 节
(以及附件 A 和 B)仅由合格的公司或经过专业培训的合格人员来处理 SF₆ 气体和
g³ 气体。此外,工作人员必须熟悉 SF₆ 气体的物理原理,并掌握 IEC 62271-4:2013、
ASTM D2029-97:2017和CIGRÈ-SF₆ 测量指南(723)中有关气体处理和气体测量
的具体知识。
特殊运行条件下,操作人员需要具备更多相应的知识,如腐蚀介质(ASTM D2284 – 11)
相关知识。
3.3 个人防护设备
个人防护设备旨在保护技术人员免受可能损害其工作安全或健康的风险。在设备上和使
用设备执行各种任务时,技术人员必须穿戴个人防护设备。
请遵循工作区域中显示的有关个人防护设备的说明!
运营公司必须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设备。
请穿戴护目镜!
护目镜符合 EN 166 2 级要求。
在连接或断开压力下的快速连接时,其能够保护眼睛不受飞溅部件的影响。
穿戴防护手套!
保护手免受摩擦、擦伤、割伤或重伤,并避免接触热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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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说明中所述的活动只能由具有以下资质的技术人员执行。
确保无资质人员不会进入危险区域。
威卡(WIKA)GA11 型分析仪操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