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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处理
内容
本产品符合准则 2011/65/EU (RoHS)(对电气和电子设备中特定的危险物质的限制)的要求。
处理废旧电气和电子设备
车轮上打叉的垃圾桶符号表示不得将废旧电气和电子设备当作普通垃圾处理,而是应将其送去
单独处理。法律规定,最终用户有义务将废旧设备送还至公共处理机构、经销商或 Geberit 处
进行专业处理。广大电气和电子设备经销商有义务免费回收废旧电气和电子设备。如需送还至
Geberit 处,应与负责的销售或售后服务公司取得联系。
未封锁在废旧设备中的旧电池、以及能够完好无损地从废旧设备中取出的灯具,应先从废旧设
备上脱开,然后再交给处理机构。
如果废旧设备中保存有个人信息,则最终用户应自行负责在交给处理机构之前将信息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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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656.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