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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可使用丹佛斯原厂元件,包括用于更换的 O 型
圈和垫片。新部件的材料经认证适用于相关的制
冷剂。
如有疑问,请与丹佛斯联系。
图示仅用于说明,并不表示实际的尺寸或结构。
丹佛斯不承担由于错误或疏忽导致的责任。丹佛斯
工业制冷部门保留在不预先通知的情况下变更产品
和规格的权利。
下文适用于列入 UL 中的产品。ICS 25-65
适用于所有常用的不可燃制冷剂,包括 R717,以
及基于密封材料的兼容性适用于所有非腐蚀性气
体/液体。针对在系统中使用的制冷剂,设计压力
不得低于 ANSI/ASHRAE 15中 9.2 章节所规定的值。
© Danfoss | DCS (MWA) | 2018.04
DKRCI.PI.HS4.A3.ML | 520H12096 |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