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註:本裝置已經過測試,符合 FCC 規則第 15 部分有關 B 類數位裝置的各項限制。這些限制
性規定旨在防範安裝在住宅中的裝置產生有害干擾。本裝置產生、使用並可能發散無線射頻能
量,如果不按照指示安裝和使用,則可能會對無線電通訊造成有害干擾。然而,按照指示安裝
並不能保證某些安裝不會發生干擾。如果本裝置確實對無線電或電視接收造成有害干擾(可透
過關閉和開啟本裝置來確定) ,使用者可嘗試採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來糾正干擾:
• 重新調整接收天線的方向或位置。
• 增大本裝置和接收器的間距。
• 將本裝置和接收器電源線插入不同線路上的插座中。
• 請諮詢經銷商或有經驗的無線電/電視技術人員以獲得協助。
未經 Bose Corporation 明確批准,擅自變更或改裝本裝置會使使用者操作本裝置的權利失效。
本裝置符合為公眾闡明的 FCC 和加拿大 ISED 輻射限制。本發射器不能與其他天線或發射器位
於同一地點或同時運行。
本裝置符合 FCC 規則第 15 部分規定和加拿大 ISED 免許可證 RSS 標準。本裝置工作時應滿足
下列兩種情形:(1) 本裝置不會造成有害干擾;(2) 本裝置必須承受任何接收到的干擾,包括可能
造成裝置異常工作的干擾。
您在安裝和操作本裝置時,身體應距離輻射體至少 20 cm。
本裝置運行於 5150 至 5250 Mhz 頻帶時僅能在室內使用,否則可能會對同通道行動衛星系統產
生有害干擾。
接收器類別 = 2
產品電源狀態表
根據能源相關產品的生態設計要求(第 2009/125/EC 號指令)和能源相關產品和能源資訊(修
訂) (歐盟出口)條例的生態設計,本產品符合下列規範或文件:條例 (EC) 1275/2008 號根據條
例 (EU) 801/2013 號修訂。
必要的電源狀態資訊
在 230V/50Hz 輸入的情況下,指定電源模
式下的功耗
設備等待多長時間自動切換入模式
在 230V/50Hz 輸入的情況下,若所有有線
網路連接埠已連接且所有無線網路連接埠
已啟動,網路待命的功耗
網路連接埠取消啟動/啟動流程。取消啟動
所有網路將啟用待命模式。
監 管 與 法 律 資 訊
待命
< 0.5 W
< 2.5 小時
N/A
根 據 法 規 801/2013 ( 「Lot 26」 1275/2008 修 訂)附 錄 II
3(a),取消啟動無線連接埠之要求「不適用於依靠僅一個無
線網路連接實現指定用途且沒有有線網路連接的產品」 。
|
4
T C H
電源模式
網路待命
Bose 無線 < 2.0 W
≤ 20 分鐘
< 2.0 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