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16
安规信息
标志
安规
本产品符合 2011/65/EU (RoHS)和 2014/30/EU (EMC)欧盟指令的要
求。欧盟合规性声明可见 www.ohaus.com/ce。
FCC 说明
本设备已经按照 FCC 规则第 15 部分的规定进行了测试,符合 A 类数字设备的限
制。这些限制旨在提供合理的防护,防止设备在商业环境运行时产生有害干扰。本产
品会产生、使用和辐射射频能量。如果不按照使用说明书安装和使用,可能对无线电
通信造成有害干扰。在住宅区使用该设备可能造成有害干扰,在这种情况下,使用者
需自行承担费用消除此干扰。
加拿大工业协会说明
该 A 类数字设备符合加拿大 ICES-003 的所有要求。
按照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WEEE的 2002/96/EC欧洲指令的规定,本
报废处理
产品不可按生活垃圾处理。这也适用于欧盟以外的国家,需按照其特
定的要求进行处理。
请按照当地法规在规定的电子电气收集点处理本产品。如果您有任何
问题,请与主管部门或您购买该设备的经销商联系。
若将该设备转给其他方(私用或专业人员用),也必须遵守该规程的
内容。
关于欧洲的报废处理要求,请查阅www.ohaus.com/weee。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所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