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 14.0°F (-10°C) 或以上即可開始充電。
為了保護鋰電池,當電池溫度達到 140°F (60°C) 時,動態電池管理系統 (BMS) 將不允許充電或放電。這種情況可能發生在環境溫度較
高、重覆嘗試啟動或長時間大電流放電的情況下,導致電池自熱。電池冷卻時,動態電池管理系統即可充電與放電。
保護
恢復過程
過度充電
使用外在負載或移除充電器,並在電壓回復到可接受的範圍時恢復。
過度放電
使用充電器或移除負載,電壓回復到可接受的範圍時恢復。
過度電流
當外在負載移除時恢復。
短路
當外在負載移除時恢復。
溫度過高
回到運作溫度範圍時恢復。
溫度過低
回到運作溫度範圍時恢復。
NOCO的五 (5) 年有限保修。
重要事項:使用本產品即表示你同意遵守以下 NOCO 五 (5) 年有限保養(「保養」)條款約束。在閱讀保養條款之前,請勿使用
該產品。如你不同意保養條款,請勿使用該產品並退貨。
此保養賦予你特定的法律權利,並且你可能擁有因州、國家或省而異的其他權利。除非法律允許,NOCO
你可能擁有的其他權利,包括因銷售合同不符而可能產生的權利。為了充分了解你的權利,請查閱你所在州、國家或省的法律。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本保養和規定的補救措施具有排他性,並取代所有其他保養、補救措施和條件,不論是口頭、書面、法定、
明示或暗示。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NOCO
隱藏或潛在缺陷的保養。就此類保養而言,NOCO 將此類保養的期限和補救措施限制為本明示保養的期限內,並且由 NOCO 選擇
否認所有法定和預設保養,包括但不限於適銷性和特定用途適用性的保養,以及針對
不會排除、限製或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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