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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ÇAIS, page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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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一定要有良好的判斷力。
11. 不要讓兒童的身體、 衣服、 鞋
帶或玩具接觸活動部件。
12. 當本產品用於騎行時, 必須
在本產品後部能看到符合當
地法規的紅色反光鏡。
13. 每次騎行前, 請確保所掛
接的拖車不會影響自行車
的制動、 踏板或轉向。
14. 當使用本產品作為自行車掛
車時, 請遵守牽引用自行車的
用戶手冊, 並遵循其關於自行
車最大允許滿載的規範。
15. 在使用本產品之前, 請查
看有關在何處以及如何使
用本產品的當地法規。
16. 牽引式自行車必須適合於自行
車拖車。 建議在將自行車連接
到自行車拖車上之前, 由合格的
自行車修理工進行安全檢查。
17. 晚上不要在沒有足夠照明的情
況下騎自行車。 遵守當地有
關照明的所有法律規定。
18. 由 EPAC/Pedlec 牽引的自行車
拖車可能受到法律的限制。 請
遵守當地所有法律規定。
19. 乘客必須始終佩戴符合
當地法規的頭盔。
20. 將本產品用作自行車拖車時, 請
格外小心: 在彎道、 崎嶇不平
的路面和下坡路上使用時, 車速
不得超過 25 公里/小時 (15 英
里/小時) , 並減速至 10 公里/
小時 (6 英里/小時) 以下。
21. 當掛接了拖車時, 要注意拖
車對制動距離、 穩定性和
騎行特性的不利影響。
22. 當本產品用作拖車時, 應關
閉網罩以防止雜物進入。
23. 牽引杆載荷不得小於 0.1 千克
(0.22 磅) , 且不得大於 8 千克
(17.6 磅) 。 通過測量牽引杆
尖端的重量 (將裝載的產品連
接到牽引杆上) 來進行檢查。
24. 本產品的使用者必須意識到暴
露的危害 (如風寒和中暑) , 無
論是讓不活潑的兒童長時間暴
露在寒冷的溫度下, 還是讓其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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