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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产品专为家庭设计。任何由于安装失误或
不当、错误使用及滥用可能造成的物品或人
员损伤,生产商概不负责。
生产商谨此声明,本产品符合2006年12月12
日颁布的《2006/95/CEE号法令》中的关于低
压电器的相关规定,及2004年12月15日颁布
的《2004/108/CEE号法令》中关于电磁相容
性原理的相关规定。
使用说明
安装
所有安装(电路连接)必须由有资质的技术
人员按照现行标准操作。
特殊说明参见安装人员部分。
使用
触摸式电磁灶的组成部分
感应键
所有操作都可以通过轻轻按下安装在显示板
正面的感应键 (电容式) 来完成。 每一个按键
都有对应的显示。每一步操作都会由声音信
号来证实。
触控开关 (图2)
1 开/关 ON / OFF
2 弱 -
3 强 +
4 双回路/三回路
5 灶头选择控制
6 火力强弱显示
7 双重火力指示
8多回路指示灯
安装
所有与安装相关的操作(电气安装)均应由
根据现行法规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员完成。
具体安装指导参见安装人员专用说明。
触控开关的开启与关闭
接通电源后,需要等待约一秒钟,触控开关
才可开启。
恢复初始设置后,所有显示屏及面板将闪烁
一秒钟左右。此后所有的显示屏及面板都将
熄灭,触控开关处于待机状态。
要开启触控开关,请按"开/关"(1)按钮。
各灶头的屏幕显示为"0"。若某一灶头
较"烫"(温度较高),显示屏则交替出
现"H"和"0"。
一旦触控开关打开,相应状态将维持20秒。
若未选择任何灶头,触控开关则自动恢复待
机状态。
只有通过按"开/关"(1)按钮才能打开触控
开关。
若同时按下"开/关"(1)及其它按钮,则指令
无效,触控开关继续处于待机状态。
任何情况下都可通过按"开/关"(1)按钮关闭
触控开关,甚至在操作面板被儿童保护功能
锁死的状态下也可进行此操作。
"开/关"(1)按钮的关闭功能在任何情况下都
具优先性。
自动关闭
触控开关一旦开启,若在20秒内未进行任何
操作,将自动关闭。若已选择了灶头却无
后续操作,自动关闭的时间则分为两个10秒
钟:第一个10秒后自动退出被选中的灶头,
再过10秒后触控开关关闭。
灶头开启/关闭
触控开关开启时,可以通过按相应区域的(5)
按钮选择并开启灶头。
被选中灶头的屏幕(6)即会变亮,而其它灶头
的屏幕会变暗。若该灶头较"烫",则会交
替显示"H"和"0"。
按"强"(3)或"弱"(2)按钮,可以选择不同
级别的火力大小,灶头便开始加热。
一旦选择了灶头,可以通过一直按住"
强"(3)按钮选择火力。从1级(最小火力)
开始,每0.4秒可上升一级,最高上升至9级
即不可再增加。
若通过一直按住"弱"(2)按钮选择火力,
则从9级(最大火力)开始,每0.4秒下降一
级,直到0级即不可再降。只有通过重新按"
弱"(2)或"强"(3)按钮才能重新调整火力。
关闭灶头
通过按相应的(5)按钮关闭灶头。被选中灶头
的屏幕(6)即会变亮,而其它灶头的屏幕将变
暗。